这是我吉林票友近期写的一篇议《吉林省粮食厅粮食销售出库支票》文章,对研究粮食销售出库支票的票友应该很有启发,特转载给票友.望大家喜欢和评论。
再议《吉林省粮食厅粮食销售出库支票》
吉林省粮食厅粮食销售出库支票,以下简称支票。已经面世15年了,在这漫长的15年里,该支票得到了国内外粮友的青睐。纷纷来信来电要求交换求让。并询问有关支票发行时间、发行数量等相关情况,现就粮友所关心的问题,以及近年来不断挖掘和整理,老调重弹,以餮粮友。
吉林省粮食厅粮食销售出库支票,是笔者1994年在市局搞财务检查,查阅一批五六十年代档案时,在一个尘封30余年的仓库里,偶然发现的。当时,只有饭盒般大小的纸包,已让老鼠嗑成碎片,絮成了窝。经过仔细清理和拼对,确认这批支票年份,大致可分为:62年2季度、3季度、4季度;63年1季度、2季度、3季度、4季度;64年1季度、2季度、4季度。按面额分有:10公斤、50公斤、100公斤、500公斤、1000公斤、2000公斤、200市斤、1000市斤、2000市斤、4000市斤。其中:不同年分的10公、50公斤、500公斤、2000公斤、4000市斤等比较稀少,有的品种仅几枚,个别品种以成孤品。和这批支票同时面世的有:《粮食销售出库命令支票》、《粮食销售出库定额支票收据》。这批支票同时还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使用时间短,限年限季使用有效。
二、限粮食系统内部使用,对外无效。
三、在一枚粮券上,有三个章,正面有二个小方章,背面有一个大圆章,实属不多见。
四、各年使用计量单位不一样,62-63年使用是公斤制,64年则使用市斤制。
五、62-63年的100公斤与1000公斤,壹字写法则是一个错别字,而64年1000市斤,则是一个正确写法。
六、各年各季各个面额,印刷颜色有所区别。
七、一票二用,即可领取原粮,又可领取成品粮。灵活性、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