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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xc1964 于 2016-7-22 14:55 编辑
现行印刷品资费标准是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10年来,由于人工成本、燃油费用的迅速增长,国内印刷品邮件的寄递成本全面上升(2014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2006年的2.7倍,目前汽油价格为2006年年初的1.4倍)。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对国内印刷品资费做如下调整: 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由现行本埠(县)0.4元、外埠0.7元调整为本埠(县)0.8元、外埠1.2元;续重资费维持现行每100克本埠(县)0.2元、外埠0.4元不变。(通俗的讲,一件印刷品邮件不论内含几份印刷品,不论重量多少,寄往本市(县)的一件提价0.4元,寄往国内其他市(县)的一件提价0.5元) 为体现国家对文教事业的扶持政策,本次资费调整后,对交寄符合优惠范围和优惠条件的教材教辅类印刷品协议客户将给予一定的资费优惠。 优惠范围:列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包括外省直供教材和代印教材)和列入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 优惠条件:与邮政企业签订国内函件用邮协议,且在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或邮政集团公司批准的其它地点,通过邮资机过资交寄的上述范围内的教材教辅类印刷品。 优惠幅度:首重资费优惠15%,续重资费、挂号费及制作费用不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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