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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廊交易模式
从营销的角度,可以将现阶段我国的画廊分为签约、代销和买断三种类型。
■1【签约】画廊与画家之间通过订立合约的形式来固定双方关系。画家按事先约定的种类、质量、价格定期向画廊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使用签约方式运作的画廊中的作品,全部由画廊的经营者从签约的画家那里精选而来。因此,它们的题材、档次、水平都较高。
■2【代销】这种销售形式是是画家将其作品放在画廊展示,价格通常由画家自己决定,但不少画家还是接受画廊的建议价格,因为画廊比画家更了解市场行还情。作品销售后,画廊从中提成,通常提成的比例幅度为30%至50%。比较而言,代销是画廊中的初级经营方式,某些新画廊经常开始时采取这种方式,画廊只管销售,而不会对画家进行宣传,双方只是单纯的商业关系,缺乏长期的合作。
■3【买断】买断是画廊与画家进行所有权的交换,画廊以一定的价格将画家的作品收,然后再以自己定的价格向外出售。它是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经营方式,需要经营者有要眼力。画廊买断的作品通常是在当前市场中价值不高,或不被看好的画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作品有较大的升值空间。但是如果画廊的经营者看走了眼,作品无法取得预期价值,甚至会长期压在手上。通过画廊经营文化产品的关键在于画廊的定位以及经营者的实力,即资金丰裕程度、对艺术专业知识与鉴赏能力,经营水平与年限、与字画界画家的关系及其影响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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