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当代书法作品作者为例,大概分为几类:一是专业“
书法家”。二是画家的书法作品。三是文化名人的书法作品。四是社会名人的书法作品。五是政治人物的书法作品。所以,书法作品的价值判断与形成,一直以来,与作者的“功名”是有着重要的关系,“功名”的深浅,决定了书法作品价值的深浅,倒是必然、合理的。书法毕竟首先表现的是中国特有的“字”,“字”是表达思想、意境的直白符号。同时,人的“功名”深浅,必然在思想、精神、意境上有明显差别。因此,笔者认为,事实上,是不存在“书法家”,尤其“专业书法家”这个“职业”的。又如俗话讲的“诗书同源”,大概也说明这道理。因此,书法作品的题材对市场价值的决定也是有着重要参考作用。千篇一律的非原创的“唐诗宋词”本身已是当下书法界的硬伤之一。
笔者对书法作品的创作、欣赏、收藏归纳了一条通用规则,即真正好的书法作品,除了以上诸多因素外,可遵循这样的规律:手法为下、眼法为中、心法为上,无法至极。(陈庆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