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ZF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同年12月16日中央第十一次政务会议又通过了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
此公债券之所以借用了早年在根据地实施过的“折实”作法,一是为了符合中央财政当时所采用的“粮本位货币”之核算体系,二是为了彻底打消广大人民群众对新生的人民币能否站稳的重重疑虑(因为当时处于严重通货膨胀的状态),以达到人民币顺利发行之目的。
该套国债原计划发行二亿分,首期先发一亿分(实际发行了1.48亿分),其面值分别为1分、10分、100分和500分四种,每“分”的价值规定为以沪、津、汉、穗、渝和西安六大城市的大米6市斤(天津为小米),面粉1.5市斤,百细布4尺和煤炭6市斤的加数平均价计算得出,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 折实公债采用胶印,券面正面图景分别是:壹分券为压路机,拾分券为工农兵像,壹佰分券为天安门群众游行场面,伍佰分券为解放军骑马举军旗。背面图景均为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和中央人民ZF财政部印。折实公债原计划分两期发行,第一期公债的发行额为1亿分,于1950年3月发行完毕。第二期公债因国家财政状况已基本好转,没有再发行。 1950年发行的折实公债,到现在已逾半个世纪,所以留存至今的券种极为稀少,尤其是壹佰分和伍佰分高面额券种,成为实物国债券收藏中的珍品,存世仅个位数,有钱也未必能得到。
2013年弘盛春拍,这套估价仅为4.5万元的胜利公债,开拍后,引来场内外多位藏家争抢,一直相持不下,互不相让,经过几分钟的竞拍,最终以五倍于起拍价的24万多元成交。此件拍品为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第壹期壹分、拾分、壹佰分、伍佰分票样共4枚大全套,张贴于档案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