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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十年代邮票市场的回顾与总结(1949年-——1966年)
纵观五六十年代的邮票市场,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对邮票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非常重视和关心,虽然转制之中有低迷,普及之中欠提高,但是整个邮票市场的发展始终保持了连续性,为新中国的集邮事业培养了一大批后备力量,也为后来邮票市场的繁荣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纪特邮票的再版风波和要求复印区票风波
在回顾这一阶段的邮票市场情况时,我们不能不提及纪特邮票再版和要求复印解放区邮票这两场风波。
众众所周知,纪特邮票的发行特点是一次印刷发行,不能再版,其发行量是固定的并需要定期公布于众,但是我国在1955年1月10日再版发行了建国初期已经发行过的24套纪特邮票,曾经在当时的国内、国际邮票市场上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1949年北平解放后,华北邮电总局接管了旧中华邮政,即着手筹印新中国邮票,但是当时总局并没有自己的邮票印刷厂(注:北京邮票厂1959年9月才建成投产)。建国初期的这些纪特邮票主要是委托北京中国人民印刷厂、大东书局上海印刷厂、上海商务印书馆等单位代印,当时邮票发行受到种种条件的制约,导致印刷任务重,时间紧。加上建国初期邮政业务量有限,对全国集邮活动的发展速度估计不组,因此发行的纪特邮票的种类较少,印量一般只有三四十万套,最少的仅十万套,出售时间也很短,不少品种卖了不到一年就告罄,许多群众纷纷来信提出意见。
为了满足集邮者的要求,邮电部决定将1949年至1952年发行的24套(包括8套“东北贴用”)纪特邮票以稍作修改的原版为基础重新印制发行,为此还专门发出“纪1至纪13、特1、特2、特4等16套邮票再版发行通知(邮电部(55)邮票字第33号)”(该文载于1955年4月6日出版的《邮电部公报》294号),全文如下:
一、开国以来所发行的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大体反映了几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上的重大成就,邮票质量上也有所提高,因而逐渐为国内外人民群众所喜爱,纷纷来函请求购买,有的并针对若干邮票早已停售的情况,建议我们以原版添印后发行。或以加存票重新出售,经请示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决定将存量不多的部分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以原版添印若干,重新发行(简称再版发行);同时决定将库存的其他已停售的纪念邮票、特种邮票,重新出售中.
二、上述再版发行的各种邮票,已自1955年1月10日起在各大中城市出售办法,但原则上不在各局售票窗口出售,以免互相牵扯。上述再版发行的各种邮票,都是我部代表国家发行的邮票,除印有东北币面值的且业已停用不能用作交纳邮资外,其他各种邮票,如购买者粘贴在各种邮件上使用,应该和其他邮票同样发生邮资的效力,希转知全体职工加以注意。
三、1952年6月10日邮票字34535号通知中,规定“各种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自发行之日起,一律在各局集邮组(台)和普通窗口出售一年,到期停售”一切,在我部未做新的规定之前,各局仍应遵行。对于应停售的邮票,仍依以往手续,如期退交主管省市邮局汇交本部财务司处理。
四、为便于各局识别版别起见,本部正在将再版发行的邮票和原版邮票的主要区别点制成图案,另行下达。目前各局如对以上16套再版发行的邮票辨别真伪有困难时,可随时和本部邮政总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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